一年一度的职称评定工作是涉及到学校教师队伍整体提高的大事,也是关系到每位教师切身利益的大事。为了保证我校此项工作顺利的进行,并以此激发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实施原则:公平、公正、公开
二、参评范围:凡是附合市、区相关条件的教师均可参评。
三、评选办法:评选标准包括政绩、公开课、科研成果、个人素质等方面。以参评教师所获的各级证书为准。具体评分办法如下:
政绩业绩包括政府、教育管理及业务部门所颁发的各项荣誉。此项成绩占总成绩的40%。
公开课指教师在各级教研活动中所进行的课堂教学展示(包括说课、评课)。此项成绩占总成绩的30%。
科研成果包括教师撰写的各级经验论文、在各级各类教育教学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及课题研究中所获科研成果。此项成绩占总成绩的25%。
个人素质方面包括各种基本功竞赛、各类指导证书。此项成绩占总成绩的5%。
以上四方面加分均按照国家级20分、省级10分、市级6分、区级3分、校级2分的标准加分。累计积分按照各项内容的百分比折合相加为该教师的总成绩。
四、具体措施:
1、成立职称评定小组
组长:郭淑华
成员:王艳丽 齐 丹 厉春兵 中层代表 教师代表
2、全体教师讨论通过本方案
3、由职称评定小组按方案标准打分,然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。
4、最后成绩向全体参评教师宣布,并根据区里下发的名额依次填表上报。
解释权归职称评定小组的所有。